GB 15084-2022:CMS视镜类型及视野要求解读

CMS摄像头监控系统(Camera Monitor System)行业称为电子后视镜,是用摄像头+监视器的组合来取代传统的光学后视镜,显示模式为外部摄像头采集图像,处理后显示在舱内显示屏内,同时可以集成类似盲区预警、障碍物提示等功能。

适用范围:
《GB 15084-2022:机动车辆 间接视野装置 性能和安装要求》标准规定了M和N类以及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的L类机动车辆的间接视野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安装要求、同一型式判定。

视镜类型及视野要求:( GB 15084-2022 6.5)
间接视野装置的类型及其视野要求如下:
a) Ⅰ类,提供内后视野

视野要求: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以车辆纵向基准面为中心,宽度至少为20m并从驾驶员的眼点后60 m处延伸至地平线的区域(见图中阴影部分)。

b) Ⅱ类和Ⅲ类,提供主外后视野;
Ⅱ类 主后视镜

视野要求:
驾驶员侧的Ⅱ类装置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5 m宽、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且通过驾驶员侧车辆最外侧点的 平面所界定,从驾驶员眼点后方30 m处延伸至地平线的区域。同时,驾驶员应能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 点的垂面后方4 m的点开始、宽1 m,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通过车辆最外侧点的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见图中驾驶员侧阴影部分)。

乘员侧的Ⅱ类装置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5 m宽、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且通过乘员侧车辆最外侧点的平 面所界定,从驾驶员眼点后方30 m处延伸至地平线的区域。同时,驾驶员应能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点 的垂面后方4 m的点开始、宽1 m、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通过车辆最外侧点的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见图中乘员侧阴影部分)。

Ⅲ类 外后视镜
视野要求:
驾驶员侧的Ⅲ类装置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4 m宽、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且通过驾驶员侧车辆最外侧点的平面所界定,从驾驶员眼点后方20 m处延伸至地平线的区域。同时,驾驶员应能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 点的垂面后方4 m的点开始,宽1 m,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通过车辆最外侧点的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见图8中驾驶员侧阴影部分)。

乘员侧的Ⅲ类装置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能看到4 m宽、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且通过乘员侧车辆最外侧点的 平面所界定,从驾驶员眼点后方20 m处延伸至地平线的区域。同时,驾驶员应能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 点的垂面后方4 m的点开始、宽1 m、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通过车辆最外侧点的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见图8中乘员侧阴影部分)。

c) Ⅳ类,提供广角外视野;
视野要求:
驾驶员侧Ⅳ类装置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15 m宽、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且通过驾驶员侧车辆最外侧点 的平面所界定,延伸至驾驶员眼点后方至少10 m至25 m的区域。同时,驾驶员应能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 眼点的垂面后方1.5 m的点开始、宽4.5 m、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通过车辆最外侧点的平面所限定 的区域(见图中驾驶员侧阴影部分)。

乘员侧Ⅳ类装置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15 m宽,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且通过乘员侧车辆最外侧点的 平面所界定,延伸至驾驶员眼点后方至少10 m至25 m的区域。同时,驾驶员应能看到从通过驾驶员两眼 点的垂面后方1.5 m的点开始、宽4.5 m、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通过车辆最外侧点的平面所限定的 区域(见图中乘员侧阴影部分)。

d) Ⅴ类,提供补盲外视野;
视野要求: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由以下垂直平面所界定的区域[见图 a)和图 b)中阴影部 分]:
a) 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且通过乘员侧驾驶室最外侧点的平面;
b) a)平面向外 2 m 处作一平行平面;
c) 通过驾驶员两眼点的垂面后方 1.75 m 处作一平行平面;
d) 通过驾驶员两眼点的垂面前方 1 m 处作一平行平面。如果车辆保险杠前端的横向垂面与驾驶员两眼点垂面之间的距离小于 1 m,则车辆保险杠前端的横向垂面作为平行平面;
如果通过Ⅳ类装置以及Ⅵ类装置可以获得图 a)和图 b)所给出的视野,则不强制要求安装Ⅴ类装置。

对于Ⅴ类视镜或其安装支架的任何部分在任意调整位置的离地高度大于 2.4 m 的车辆,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由以下垂直平面所界定的区域(见图c、d阴影部分):

e) Ⅵ类,提供前视野;
视野要求: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由以下垂直平面所界定的区域(见图中阴影部分):
a) 过车身前部最前点的横向垂直平面;
b) a)平面前 2 m 的横向垂直平面;
c) 过驾驶员侧驾驶室最外侧点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的纵向垂直平面;
d) 过乘员侧驾驶室最外侧点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的纵向垂直平面,再向外 2 m 的纵向垂直平 面;
e) 在 b)和 d)确定的两个平面的视野区域,允许半径 2 m 的圆角过渡。
该装置适用于 N₂>7500kg 的平头驾驶室车辆及N₃类平头驾驶室车辆。
若 N₂>7500kg 的平头驾驶室车辆及 N₃类平头驾驶室车辆无法通过 V1 类装置满足视野要求,需使用其他视野辅助系统,且该系统应能检测到图中规定视野区域内的临界物体。

f) Ⅶ类,提供 L 类机动车辆(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视野
驾驶员侧的外视镜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2.5 m宽、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且通过驾驶员侧车辆最外侧点 的平面所界定,并从驾驶员眼点后方10 m处延伸至地平线的区域(见图中驾驶员侧阴影部分)。

乘员侧的外视镜
驾驶员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到4 m宽、由平行于车辆纵向基准面并且通过乘员侧车辆最外侧点的平 面所界定,并从驾驶员眼点后方20 m处延伸至地平线的区域(见图中乘员侧阴影部分)。